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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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吉林省清华宾馆召开
浏览:931      发布时间:2020-09-25 13:52


为建立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文件要求,经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第四届第三次理事会议表决,决定设立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纠纷投诉处理中心)。

9月24日,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吉林省清华宾馆揭牌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家成员、人民调解员、专家委员、主任及副主任、电视媒体等40余人参加会议。长春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处处长何涛、吉林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处长杨宏伟、省发改委社会发展处副处长胡大为、长春市宽城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明远、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会长朱明忠等领导共同为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并讲话。




会上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民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乔俊良与吉视都市频道《都市帮就灵》栏目执行制片人海洋进行媒体合作签约。



长春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处处长何涛代表长春市司法局、长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对全省首个家庭服务业协会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祝贺。


吉林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处长杨宏伟讲话中指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发挥行业协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作用,建立多元化常态化的纠纷处理系统。调解委员会的建立是有法律作用和政策依据的,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和组建必然发挥作用,处理纠纷要合规合法,公正调解,为行业发声。


长春市宽城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明远会上指出:希望能够利用诉前多元调解化解纠纷,实现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联通互动,减少审判压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拥有自身的独特优势,通过调委会这个纠纷解决平台,定会有效的维护中介组织、从业人员、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家政行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长春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宣长龙就矛盾纠纷调解经验进行了分享交流。



会上,长春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处处长何涛、吉林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处长杨宏伟、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会长朱明忠等领导为专家委员及调解员颁发聘书。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乔俊良发表了任职讲话,讲话中指出“调解委员会作为化解家政矛盾纠纷的“排头兵”,是开展人民调解“六进”工作的重要组成,是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关键一环,我委旨在通过开展家政与雇主之间合同纠纷,家政与雇员之间的劳动纠纷、雇主与雇员之间劳务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省家政行业的人民调解工作将进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提升我省行业专业领域内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发挥行业调解组织作用,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行业的调解实践中的应用和创新。

需要相关法律援助和调解可拨打“吉林省家政服务公共信息化平台”纠纷调解热线电话0431-84334677或吉林电视台《都市帮就灵》栏目热线0431-963890/89089000申请援助,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都市帮就灵》栏目将及时受理调解,维护各方权益。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长春市大经路1456号与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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