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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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家政服务业专家库成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浏览:330      发布时间:2020-06-09 13:56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专家和高层次人才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推动全省家政服务提质扩容,提高家政服务促就业水平,我厅决定开展省家政服务业专家库成员选拔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熟悉家政服务业领域或行业发展动态;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客观公正、廉洁自律、认真履行职责;

  4.具有丰富的家政服务业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一般应从事家政行业行政监管、研究工作三年以上、经营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5.无违纪违法、学术造假等不良信用记录;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本领域知名专家可不受年龄限制。

  (二)专业条件

  入库专家除需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家政行业协会、学术、科研机构的负责人;

  3.担任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相关处室副处级(含副处)以上职务,市(州)及以下机关可放宽至副科级(含副科)以上职务;

  4.从事家政服务领域企业经营管理、科技开发、教育、培训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5.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员。

  二、遴选程序

  本次选拔工作采取自愿公开,自下而上的工作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意向人员需填写《吉林省人社厅聘请评审专家登记表(省级家庭服务业培训示范基地)》(附件1)和《吉林省家政服务业专家统计表》(附件2),经单位组织(干部或人事)部门审核后,于6月18日,将上述两个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人社厅农民工工作处;

  (二)省人社厅农民工工作处对申报入库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拟聘专家人选;

  (三)对拟聘专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入库专家颁发聘书。

  三、工作职责

  入库专家主要发挥决策咨询、课题调研、项目评选、效果评估等工作职能。

  (一)工作规划。参加家政服务业方面政策、规划的调研、制定、论证并提出建议。

  (二)项目评审。参加省级家庭服务业培训示范基地项目评审。

  (三)政策宣传。配合省人社厅做好相关家政服务业政策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家政服务业工作氛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丽媛、周鹤

  电 话(传真):0431-88690920,88690620

  邮 箱:408142825@qq.com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A806

  附件:1.吉林省人社厅聘请评审专家登记表(省级家庭服务业培训示范基地)

        2.吉林省家政服务业专家统计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8日

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省家政服务业专家库成员选拔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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